【师范类专业认证二】我们一起来学习!

来源:通知公告 2020/11/02


   建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制度、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大力振兴教师教育,全面夯实高素质教师培养基石的突破口和着力点。2017年11月,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日前,教育部印发了《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标志着我国三级五类师范专业认证体系正式建立。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是我校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做强做优师范类专业的重要抓手。为让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我们将陆续推送有关认证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工作经验、体会。


四、师范类专业认证程序


No.14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师范类专业认证采用纵向三级递进方式进行:

   (1)第一级监测  

    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高校按要求每年定期填报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数据信息。评估中心对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监测、挖掘和分析,建立各级监测指标常模,形成各类监测报告。

   (2)第二级认证  

   申请与受理。地方所属院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

   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三种。认证结论适时公布。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3)第三级认证

   申请与受理。符合条件的专业所在高校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向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评估中心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

   现场考查。评估中心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评估中心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评估中心将审议结果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三种。认证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No.15

证专家的基本条件和遴选程序有哪些?

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是经教育部评估中心培训合格、受教育评估机构聘用开展现场考查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高校专家、中小学专家和教育部门专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须经过严格的遴选和培训,才能持证上岗。

   (1)遴选条件和程序。首先,高校专家、中小学专家和教育部门专家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认证专家遴选标准》提出的遴选条件;其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等向认证专家委员会推荐符合遴选条件的专家名单;第三,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进行遴选,确定候选资格,并推荐参加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的专家资格培训;第四,专家经培训合格,由认证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资格进入专家库。

   (2)认证专家培训。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根据认证工作需要,对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现场考查实习。专家获取资格后,应定期接受再培训,充实、更新相关教育理论和认证技术方法。

   (3)认证专家资格保持。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应严格遵守认证工作有关纪律,公正、客观地开展认证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认证专家委员会将取消专家资格。


No.16

现场考查专家组如何构成?

现场考查专家组是由教育评估机构从专家库中选派的临时性工作小组,由3-5名专家(其中,第二级认证要求外省专家不少于1/3,业界专家不少于1/3;第三级认证要求业界专家不少于1/3)、1名观察员、1名项目管理员和1名秘书组成,其成员由教育评估机构提名,报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确认并通知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现场考察专家组包括高校专家、中小学专家和教育部门专家,专家组人员构成与专业背景符合当次认证工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境外认证专家参与现场考查工作。


No.17

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流程及主要考察方式有哪些?

现场考查专家组工作流程主要分三个阶段:

   (1)进校前,认真审阅自评报告和《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填写“专家个人自评报告审读意见表”,拟定考查重点和考查日程。

   (2)进校期间,开展现场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专业的情况,依据标准作出判断和评价,讨论形成专家组现场考查结论,完成“专家个人现场考查评议表”和“专家组现场考查评议表”。

   (3)离校后10个工作日内,专家个人提交《听课看课总体情况记录表》、《试卷情况总体评价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体情况评价表》及《专家个人现场考查报告》;离校后25个工作日内,专家组长提交《专家组现场考查报告》。现场考查组主要采取的考查形式包括: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文卷审阅等,各种考查方式可视情况综合运用,以便从不同角度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了解自评报告未予说明的问题,并据此客观评判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No.18

师范类专业认证结果如何使用?

通过第二级认证的专业,其所在高校可自行组织该专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工作。通过建立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严格程序组织认定该专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通过第三级认证的专业,其所在高校可自行组织该专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该专业师范毕业生按照学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学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视同笔试合格;通过建立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严格程序组织认定该专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



五、师范类专业认证学校参评工作要点


No.19

学校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条件有哪些?

师范类专业认证实行第一级“全覆盖”: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须全部参加。

     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三级认证实行自愿申请。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二级认证;有六届以上毕业生并通过第二级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个别办学历史长、社会认可度高的师范类专业可直接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


No.20

学校申报师范类专业认证前要做哪些工作?

评建准备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础工作,原则上参评高校至少在提交认证申请前1年开始评建准备,主要任务是参评高校比照认证标准,找出自身存在问题与差距,逐步改进提升,具体包括:

     (1)学校层面:以专业认证为切入点,以认证理念推动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引导师范类专业聚焦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培养,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开展广泛宣传;建立评建保障机制。

   (2)专业层面:围绕“五个度”,对照认证标准开展自查,总结取得成效,梳理问题与不足,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有针对性改进;整理教学档案与佐证材料。

   (3)教师层面:认真学习、充分理解认证理念与认证标准,将认证理念和认证标准落实到教学活动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持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No.21

申请受理后,专业评建的主要有哪些工作?

参评高校提交认证申请并经经教育评估机构审核通过,应组织专业及时开展认证申请受理后的评建工作,具体包括:

   (1)成立认证领导小组,负责认证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认证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认证准备工作。

   (2)制定详细的认证工作方案,内容重点为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与内涵式发展、建立基于产出和持续改进质量保障长效机制。

   (3)面向全体师生开展专项宣讲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师生对专业认证的“期待感”和“认同感”。

   (4)做好专家进校前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认证专家现场考查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5)紧扣认证标准,撰写自评报告。


No.22

如何规范地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是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和结论审议的重要依据,自评报告规范撰写是师范类专业认证对参评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必须紧扣《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逐项进行自我检查,自我举证,客观描述。“标志性成果”等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包括在内。

     自评报告的撰写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客观描述各项认证标准要求是否达成,既要反映成绩,更应直面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第二部分是附件材料,包括专业培养方案、《自评报告》和《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查反馈分析报告等。


No.23

在进校考察期间,学校要做哪些工作?

现场考查是专家真实感受和客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重要手段,专家进校考察期间,学校应做到常态对待认证,包括;组织管理常态、教学秩序常态、认证材料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现场考查专家组开展工作,具体包括:

     (1)处理好与专家的关系,以平常心态对待专家考查工作,能够与专家真诚平等地进行沟通与交流,不掩盖存在的问题,不干预专家的考查与独立判断;

   (2)配合专家组开好专家见面会和意见反馈会,做好会场布置、参会人员组织以及会议记录等工作;

   (3)做好专家进校期间日常生活安排,应按照“卫生、营养、安静和方便”的原则,坚持不违规超标接待、不干扰专家考查,做好专家生活的组织安排。


No.24

专业认证整改工作要点有哪些?

认证整改是落实持续改进认证理念、巩固认证成果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常态化、持续化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认证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及时总结分析,理清专业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校内总结推广,带动校内其他师范类专业梳理问题;

   (2)对照专家反馈意见,撰写《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报告》,明确整改工作的主要内容、思路与举措;

   (3)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打造“质量意识清、质量目标明、质量管理严、质量责任强”的质量制度文化。


No.25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争议如何处理?

高校如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认证结论后30个工作日内向认证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认证结论。

     认证专家委员会受理申诉后,会及时开展调查,并在收到申诉的60个工作日内提出维持或变更原认证结论的最终裁决,并向社会发布。


No.26

师范类专业认证纪律有哪些要求?

为保证工作做到风清气正,认证专家委员会对各级评估机构、现场考查专家组、接受认证专业所在学校都提出了纪律要求。

   (1)要求各级评估机构、现场考查专家组严格遵守认证工作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开展某一专业认证工作时,不接受参评院校的讲学、访问邀请;不接受参评学校认证前拜访,不得与学校发生任何经济关系;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影响决策及有违公正性的活动;不透露认证专家组内部讨论情况;与参评学校存在利益关系(如校友、兼职、校董、奖学金设立者、捐资者等)时,主动提出回避。

   (2)要求接受认证专业及所在学校必须保证提交的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真实可靠,必须保证教学文件的原始性与真实性,不虚构、不编造。接待工作要坚持从简,不搞形式主义,不迎送专家,不安排各种形式宴请;不召开汇报大会(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不造声势(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悬挂彩旗等);不送财物或变相发放补贴,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不得与认证专家发生任何经济往来;专家组名单公布后,学校不得拜访认证专家,不得邀请认证专家来学校讲学、访问。学校不得从事任何其它有违认证公正性的活动。


No.27

师范类专业认证如何接受内外部监督?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认证”,认证工作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认证专家委员会及省级相应专家组织对参评高校、认证专家及教育评估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予以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及行为进行调查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评估中心设立监督平台,接受对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问题反映和举报。认证工作相关正式文件、通过认证的专业名单和认证结论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