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设计学院领导联系教研室制度

来源:规章制度 2022/06/24

一、每位学院领导必须联系一个教研室。

二、联系领导应深入所联系的教研室,尽可能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了解教研室教职员工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指导、检查、督促教研室的工作,帮助解决教研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教研室主任应主动与联系领导沟通,邀请联系领导尽可能参加教研室的重要活动。

四、联系领导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上应及时通报所联系教研室的工作情况,以便学院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教研室的工作情况,促进教研室和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